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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嘉興海寧市人民檢察院“彩虹姐姐” 檢愛同行 當好未成年人“隱形守護者”

來源:浙江省嘉興海寧市婦聯
婦聯直播間 2024-06-06 14:59:29

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“彩虹姐姐”團隊由15名檢察業務骨干組成,作為檢察官,她們以法為劍,斬斷伸向孩子的罪惡之手;作為咨詢師,她們柔風化雨,撫慰孩子受創的內心。面對樁樁件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,她們剛柔并濟,在潤物細無聲中筑起彩色的保護墻,讓孩子們健康快樂成長。

“如果我的工作能夠讓孩子們體會到法律的公平正義,感受到社會對他們的關心,能夠讓他們走上正途,那么我的工作就是有意義的、有價值的”。“彩虹姐姐”張鑭說,這也是全體“彩虹姐姐”們共同的心聲。十年來,“彩虹姐姐”共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00余件,挽救未成年人800余人,普法足跡遍布全市中小學校。

幫助困境中的孩子重見陽光

未檢工作不僅是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更多的是育人育心。“如果換一種方式,能夠讓他擁有一段光明的人生,為什么不努力一下呢?”“彩虹姐姐”曾經接手一個案子,正在讀高三的男孩曉飛(化名)構成搶劫未遂。如按常規流程,曉飛要面對的將是法定刑期3年以上的刑罰,這對曉飛和他的家庭而言,無疑是滅頂之災。

然而,隨著對案情的了解,“彩虹姐姐”團隊發現案件背后還有隱情,曉飛父親的去世和家庭環境的改變讓他的性格變得十分叛逆。案發前,曉飛因為升學問題跟母親發生激烈爭吵,隨后賭氣把搶劫當成游戲去嘗試……該如何拯救這個孩子?通過走訪社區和學校,“彩虹姐姐”認真了解了到孩子的成長經歷、性格特征,最終,她們頂著壓力提出了“附條件不起訴”的處理意見。通過兩次檢委會專題討論,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最終采納了“彩虹姐姐”的意見,對曉飛作出“附條件不起訴”決定。

“未檢工作就是投向孩子的一道光,給他們帶去光亮,幫助開啟另一種人生,這是未檢工作的溫度,也是我一直以來從事檢察工作的信念。”在“彩虹姐姐”團隊的幫教下,曉飛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學。宣告不起訴的那天,正是曉飛的生日。他拿著錄取通知書向關心幫助他的“彩虹姐姐”分享這份特別的生日禮物。這起案件,也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“全國檢察機關附條件不起訴指導性案例”。

有“法”更有“情”關心關愛每個孩子

在“彩虹姐姐”的努力下,嘉興檢察系統首家心理輔導室——“彩虹橋”心理輔導室成立,對涉案未成年人進行針對性心理輔導,并提供家庭教育、學業壓力、職業規劃、心理創傷、不良行為預防與矯治等各方面的指導。“在教育、感化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時,對受害的未成年人我們也要及時提供疏導、救助。”面對孩子,她們從“犀利公訴人”變身為親切暖心的“知心姐姐”。

在“彩虹姐姐”辦理的一樁案件中,受害人小艷(化名)產生了巨大的心理創傷,小艷母親說,小艷雖然恢復正常上學,但回到家后時常把自己反鎖房中,不與人交流。于是,“彩虹姐姐”幫助小艷聯系到“彩虹橋”心理輔導室接受疏導,經過測試,確認小艷屬于“創傷后應激障礙(PTSD)”。“這是一種嚴重的心理問題,需要及時進行心理疏導。”

面對這種情況,“彩虹姐姐”邀請專業的心理醫生為小艷進行治療,并通過多方協調,為小艷申請到2萬元司法救助金,緩解了小艷家庭的經濟壓力。經過半年多的治療,小艷的精神狀態明顯好轉。“彩虹姐姐”又繼續堅持每月為小艷開展一次心理疏導,看著小艷的學習和生活逐漸步入正軌,“彩虹姐姐”感到很欣慰:“如果我的工作能讓孩子們沐浴陽光走上正途,經歷風雨見到彩虹,那就是最大的價值!”

在案件之余,“彩虹姐姐”經常關心關懷外來新居民子女,力所能及幫助他們解決學習和生活中面臨的困難。每年“六一”兒童節,她們為貧困學生送上學習用品,鼓勵孩子們自強自立、努力學習。她們還每年參與海寧市“追夢微心愿”認領行動,認領并實現孩子們的小小心愿,傳遞愛和夢想的力量。

拓展多維普法陣地筑牢保護墻

“這把椅背高聳的椅子叫天平椅,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”在海寧市人民檢察院,有這樣一趟體驗式法治研學之旅。在“彩虹姐姐”的帶領和講解下,孩子們可以參觀訊(詢)問室、遠程庭審室、聽證室,還可以穿上制服,模擬宣讀文書場景,詳細了解檢察院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過程。

“彩虹姐姐”依托海寧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、未檢工作室、“彩虹橋”心理輔導室等普法陣地,宣講普法知識,告誡孩子們遠離損友、杜絕犯罪、學會自護。“研學課程讓我了解到了社會的另一面,我一定要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誘惑,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,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”一名學生代表表示。

為提升普法效果、擴大覆蓋范圍,“彩虹姐姐”還積極構建專業基地與社會載體互相結合、固定場所與流動載體互為補充的多維普法陣地體系。通過品牌化管理、項目化運作等方式,常態化送宣講、普法課程進校園、進鄉村,還在多部門的協作下,開展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社工支持項目”,切實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。“彩虹姐姐”推進的“法治進校園”全國巡講活動,五年來共巡講321場次,受教育師生13萬余人次,發放法治資料8萬余份。

未成年人保護工作,很多時候是事情發生后的補救,但事發前的未雨綢繆,往往能起到更好的作用。“我們所做的種種舉措,目的都是把傳統的犯罪預防,從后端給做到前頭,在潤物細無聲中,筑起保護墻,讓孩子們健康快樂成長。”“彩虹姐姐”代表張鑭這樣說。